会 馆 活 动
 
 
第68次常年会员大会
 
日 期:2002年3月17日(星期日)
时 问:上午10 时 30分
地 点:潮州大厦义安文物室
出 席 者:会员56人
主 席:副会长许登科先生

会员提案

会员洪树樟君向大会提呈有关提案略记如下:

自911事发生后,全世界经济逐渐衰退,新加坡也难免受到影响,许多公司为减少营业成本而纷纷裁员人盼望我会联同义安公司成立一个“失业贷款委员会”,凡我会会员及其他潮属乡团之会员均可申请,倘若会员子女有意出国深造,也可向该会申请贷学金。主席回答称:其实目前许多宗乡会馆都设有助学金,每年都有颁发予贫穷会员的子女,至于成立一个失业货款委员会,谈何容易。

主席要请出席者就洪君提案发表意见。由于没有意见,逐将此提案记录在案。

会员发表意见

主席循例邀请出席会员发表意见。

  • 会员陈炳却君说:
    本人曾於去年会员大会提到应该重新登记会员名册一事,希望会馆领导层能够落实与进行。

  • 会员成鸿源君提出询问:
    他全家人住在同个地址已有20多年,为何今年的会员大会通告却未收到?

    行政秘书陈大瀛君解释称:
    所有函件已寄出,对成先生及家人未有收到一事深表歉意,来年必当特别留意,尽量做到完善。

  • 会员林秀风女士向大会主席询问称:
    家父林安福于2001年3月4日接到本会馆第36届董事选举筹委会召集人许登科先生来函聘请为名誉董事,但事隔一个月,却又收到会长黄吉成先生来函,声称家父受聘之事并未进行表决,乃是会馆秘书处贸然修函邀请,有欠妥当:同时也说,会馆在第36届第一次董事会议上进行讨论与表决,结果无一董事赞同,故无法聘请家父为名誉董事,并表示此事乃行政秘书陈大瀛之过失,与董事部无关。请主席代为解释。

    主席回答说:
    有关聘书若非他本人亲笔签署,实则无效,并要求行政秘书陈大瀛君解释。

    行政秘书陈大瀛君解释称:
    本人一时疏忽,贸然修函聘请林安福先生为名誉董事,以致林先生长时期感到难堪与尴尬,本人谨此向林先生致歉。

    大会于12时 15分结柬,主席感谢大家的出席,并邀会众共进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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